三明城投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省、市有关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三明市直单位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书》以及市综治办相关文件部署,紧紧围绕“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要求,立足企业实际,坚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持续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连续两年获得“平安先进单位”称号,其中2015、2016年荣获“平安单位”称号,2017、2018年荣获“平安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三明城投加强综治平安工作组织领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加强责任目标的检查考核,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列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评先争优、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加强意识形态把控,确保队伍思想稳定。集团党委与各支部、各部室、各子公司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首要任务,列入党委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
加强法制安全教育,提高法律平安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加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落实人防、技防、物防要求。加强风险防控,确保一方平安。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内部巡察,加强日常督查、落实信访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