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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8-16 17:35:00    阅读:7312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管理制度

 

2016年8月10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供应商名录库

第四章供应商的考核与评估

第五章供应商评价体系的运用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了建立和完善供应商管理体系,开展供应商的开发、监督、评估、管理工作,协调供应商关系,优化企业的供应商队伍,最终达到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的目的,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的管理。

(一)供应商可以分为生产制造类、市场经销商类和服务类供应商,主要是指提供货物采购、苗木采购、运输、中介等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二)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三)《合格供应商名录库》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来源。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库》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管理机构:

(一)为明确职能分工,授权三明城投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负责物资采购和相关服务制度的实施、评价、修改和解释,授权三明城投集团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公司)负责园林苗木采购和相关服务制度的实施、评价、修改和解释,集团各部室、各项目部(各子公司)应给予配合。

(二)组织采购、请购和使用等各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库》,按照所属业务范畴经贸易公司或园林公司经理批准后上报集团领导确认,并在集团网站公布。

第四条筛选评价:

(一)制订和实施供应商开发计划;

(二)定期开展市场行情调查、收集整理市场信息及供应商情况,编制分析报告;

(三)开展潜在供应商的调查和评估工作,选择和推荐潜在供应商;

(四)建立、维护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并不断提高采购质量;

(五)完善供应商档案资料,保证数据及时更新和正常使用,利用各种方式及渠道掌握市场动态;

(六)根据供应商的考核结果进行等级管理。

第五条日常监督:

(一)对供应商供货质量、数量、交期和售后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及交付能力进行考察与评估;

(三)了解供应商的生产流程和关键控制点,化解质量控制等问题。

 

第三章供应商名录库

 

第六条供应商信息收集

由贸易公司、园林公司分别根据业务范畴负责组织收集供应商信息,造价部、技术部、各项目部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信息来源一般有下列方式:

(一)网络等传播媒体

(二)商业广告或供应商主动联络

(三)同行或供应商介绍

(四)公开征询

(五)其他途径

第七条供应商入选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工商系统查询合法有效,近三年无违法、失信行为;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依法纳税;

(三)具有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机构代码证;

(四)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园林苗木类供应商注册资本10万元及以上);

(五)机构法人代表及股东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近三年与本集团业务合作无违约、失信及纠纷、诉讼等行为。

第八条供应商入选程序

(一)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调查信息表》。

《供应商调查信息表》及其附件作为供应商入库的依据之一,应包括下列内容(后附表格):

1.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相关证照、占地面积、营业额、银行信息等;

2.联系方式:包括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等;

3.企业实力:包括人力资源状况、设备状况、技术力量、资产情况等;

4.产品、技术及业绩:包括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主要技术、主要客户及近三年业绩等;

5.其他:包括近三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及附件。

(二)审核与选定

1.初选

根据本公司从各种渠道了解的供应商信息,通知供应商填写《供应商调查信息表》;或由贸易公司、园林公司公开征询供应商,发出《供应商调查信息表》,由供应商提供产品明细表、货物样品或图样、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备品备件技术指标。贸易公司、园林公司按照所属业务范畴,汇总各供应商申报信息,初步选择符合入选条件的供应商。

2.审核

贸易公司、园林公司对供应商申报书面材料进行关键信息审核。如有必要,贸易公司、园林公司会同技术部、造价部或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实地验厂调查,听取介绍,了解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技术水平、供货能力、经营理念等情况。

3.选定

依据《供应商调查信息表》及相关资料,结合现场验厂调查情况,经贸易公司或园林公司经理批准后,报集团领导确认并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三)建档

由贸易公司、园林公司按照所属业务范畴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库档案(纸质和电子版),并及时更新。

 

第四章供应商的考核和评估

 

第九条每年3月份组织一次对供应商的考核和评估。由贸易公司、园林公司根据所属业务范畴,组织造价部、技术部及相关使用部门,对《合格供应商名录库》进行复审。结合供应商的实际供货情况及其信用记录,从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几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估。

考核和评估后,《合格供应商名录库》经贸易公司或园林公司经理批准,上报集团领导确认并及时更新。

贸易公司、园林公司应做好供应商的调查和管理工作,原则上应保证每类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入库名单不少于三个以上,对三明地产品供应商要做到应入尽入。

第十条供应商制约管理机制

(一)对重要原材料、涉及安全方面的仪器设备的供应商,产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实施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再次入选名录库;

(二)发现串通虚报价格或提供虚假产品、质量有瑕疵,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得再次入选名录库;

(三)供应商如果一年内发生三次及以上对贸易公司、园林公司发出的询价不回复(包括延迟报价、报价与平均报价偏差达50%以上、无合理理由拒绝贸易公司或园林公司的招标邀请等情况),将终止供应商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入选名录库;

(四)供应商如果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逾期交货,或者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逾期抽样送检,将终止供应商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入选名录库;

(五)服务态度恶劣,配合度低,未按照要求做好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无法及时准确提供资料及发生其他影响工程管理、施工进度及质量管理的行为,将终止供应商资格,半年内不得再次入选名录库。

第十一条供应商的考核和评估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不同类产品分类评分。同类产品本年度未发生询价等行为的,均不得分,不影响同类产品的该项分值排序。具体评估内容如下:

I日常部分评分满分60分

序号评审内容及标准项目分值(60分)
1报价时效性:
按时报价而且属于有效报价得10分,延迟报价不得分
10
2报价得分:
有效报价第一名得10分
有效报价第二名得8分
有效报价第三名得6分
其他有效报价得4分
报价与平均价偏差达50%以上不得分
10
3交货期:
如期交货得6分,每逾期1天扣2分,扣完6分为止
到货当天或者次日完成抽检工作得4分,每逾期1天扣2分,扣完4分为止
10
4质量与数量:
产品满足要求,未发生质量异议得15分
抽检不合格发生退换货但未影响施工进度或者未造成损失的不得分
产品数量符合要求得10分,数量不满足要求每批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5
5服务态度
配合度高,主动服务,资料准备及时、详细、准确,与相关单位沟通顺畅得5分;态度消极、服务不专业、流程混乱、延误工作扣5分
5

II、商务部分评分满分30分

序号评审内容及标准项目分值(30分)
1与贸易公司或者园林公司签订总代理协议、生产培育基地协议等战略合作关系10
2为贸易公司、园林公司集采平台提供项目信息(以供应商自身已经介入或者有能力配合为考量标准)
每提供1条项目信息得1分,每增加一条加1分,满分10分
未提供项目信息的不得分
10
3促成项目规模
促成项目总额大于200万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满分10分
促成项目总额大于150万(小于200万)得4分
促成项目总额大于100万(小于150万)得3分
促成项目总额大于50万(小于100万)得2分
促成项目总额小于50万得1分
未促成项目合作不得分
10

Ⅲ、年度部分评分满分10分

序号评审内容及标准项目分值(10分)
1连续5年保持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得5分
连续4年保持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得4分
连续3年保持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得3分
连续2年保持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得2分
连续1年保持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得1分
新进企业不得分
5
2贸易公司或者园林公司结合年度配合情况、市场调查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评价。5

第十二条经考核和评估后,按各类别供应商总量进行排名,分为A、B、C三级供应商,享受区别优待:

(一)排在33%位之前的为A级供应商,付款为20日内支付95%;

(二)排在34%至66%位的为B级供应商,付款为30日内支付90%;

(三)排在67%至100%位的为C级供应商,付款为45日内支付85%。

 

第五章供应商评价体系的运用

 

第十三条贸易公司、园林公司依照以往的采购资料和平时收集的数据,对合格供应商及其产品分门别类地整理出一套完整的“产品—价格—供应商”资料库,形成公司的采购数据平台,包括:

(一)材料(设备)名称;

(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指标;

(三)价格区间;

(四)厂家(或供应商);

(五)索引。

第十四条为了充分发挥供应商评价体系的功能,把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公司所属项目涉及名录库内的产品和服务采购(包含甲供、甲控和乙供材料),应遵循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使用《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的产品和服务。

(一)甲供材料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合格供应商名录库》的产品(以下条款列入招标文件)。

(1)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采购的甲供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推广地产品的相关规定,在商务分部分给予不同等级供应商相应的加分优待,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库》的该项不得分。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甲供材料供货到场后,必须组织相关各方现场抽样送检,检验检测合格才能予以验收。

2.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应首先从《合格供应商名录库》中选取对象;不能满足的部分,贸易公司或园林公司根据需求另行新增,满足供应商准入条件的推荐为候补供应商,发放《供应商调查信息表》,按照程序报批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其中:

(1)邀请招标选取全部A级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B级递补,以此类推。

(2)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选取全部A、B级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C级递补。

(3)如果现有《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同类产品无法满足询价或者采购需要,允许在名录库外发出询价单或者采购邀请,有意加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库》的供应商按照本制度流程提出申请。

(二)甲控材料

项目部编制招标文件涉及甲控材料的品牌,原则上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筛选,优先推荐与贸易公司或园林公司有总代理协议的品牌,并经贸易公司或园林公司会签后报集团公司确认。

(三)询价定价

对于变更或新增(无定额依据)、预算清单中未定价的材料产品,在询价定价时,应遵循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选取《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同类产品A、B、C级全部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询价结果作为定价签证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其他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