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三明市贵溪洋溪抢险工程 已由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65号文件的批准,按抢险工程实施,在明年汛期前完工,确保度汛期安全,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三明市贵溪洋溪抢险工程;
2.2、工程建设规模:贵溪洋溪至沙溪汇合口河段进行抢险治理,工程起点位于规划三路与规划支路交叉口,终点至205国道沙溪入河口。治理河道长度约320m、铺设河床320m采用开敞明渠设置,设置三座拦河滚水坝,及消能池河道防洪堤660米,堤防级别为2级。工程建安造价约3000万元。
2.3、比选范围和内容:贵溪洋溪治理河道长度约320m、铺设河床320m,采用开敞明渠设置,设置三座拦河滚水坝及消能池,河道防洪堤660米。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图纸;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00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比选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比选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比选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比选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比选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 比选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比选项目施工的能力;
3.7. 中标单位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到各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并开具法人、法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提交给招标人审核。无告知函或五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可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依次类推。
3.8. 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9.本比选项目招标人对比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6年 12月 16日至 2016 年 12月19日,在三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网(网址:http://www.smctjt.com)自行下载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详见附件)
5.比选评审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随机抽取法。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
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招标人提前60分钟开始接收比选文件。
6.2、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比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比选保证金
7.1、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12月20日11:30;
7.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比选人所在地银行的比选人企业基本账
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比选保证金账户;
7.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
8.比选公告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答疑、澄清及公示在三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网(网址:http://www.smctjt.com)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比选人及时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邮编:365000)
联系人: 梁先生 电话: 0598-7992805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96号咨询公司 ,邮编: 365000
比选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98-5106685/80联系人:小周/张工。
比选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工行列东支行
账 号: 140404830960118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