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贵溪洋安置房道路工程规划二路临时施工变新建工程施工安装,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贵溪洋;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16.652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三明亿源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工程施工预算为依据;本工程的检验、测试、验收、技术服务,以及配套土建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应进行的所有服务。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为止;
2.6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结算书二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视同满足资质要求,但应符合《关于工程承发包与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管理规定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凡取得福建省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建省电监办备案的备案证明;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述有效证件上的工作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3.5 不存在任何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1比选文件的公告方式、公告时间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4.2购买比选文件时间: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
5、投标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设计施工图范围最低包干价中标法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工程款支付: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正常投入使用后,支付合同款的90%,其余部分待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接收确认后十五日支付。
8、其他约定:
中标人需于中标后次日开展施工任务,施工工期从中标后次日开始计算。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中标次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幢裙楼三层(建设工程部)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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