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大院公共卫生间修缮改造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保质量、保安全、控成本的要求,为做好该项目施工管理各项工作,现就该项目选择施工项目团队进行内部比选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1.2建设地点:市委大院
1.3工程建设规模:约20万元
1.4工期要求:工期为30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本次比选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及市委要求其他零星项目。
二、比选申请人要求及比选办法
2.1基本要求:
2.2项目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比选:
2..2.1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2..2.2有拖欠过农民工工资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2.3 比选评审办法:以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审办法
三、比选保证金
1、本施工项目的比选保证金金额为: 1万元
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
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4、比选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 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 5989 0008 8310 808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营业部
5、未中标人在比选后7天内或当天(现金)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履行承诺,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请于
4.2比选文件每份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比选投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在递交比选文件的同时,应将购买比选文件的回执单一并提交。
六、联系方式
比选招集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幢裙楼3楼,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7992851 ;联系人: 陈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