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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三明饭店•江滨广场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17-04-18 15:56:00    阅读:5071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三明饭店·江滨广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三明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西侧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7510.89m2,其中建筑用地面积17898.09m2,总建筑面积141930.06m2,代建休闲文化广场用地面积4276.04m2,代征代建道路用地面积5336.76m2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和距离: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名称

规模及相对项目位置

功能区划以及保护目标

水环境

沙溪

年径流量为94.0亿立方米,平均流308m3/s,项目西侧约55m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

大气环境和声环境

福建省三明市第一医院

东侧约45m

大气环境: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表1二级标准。

声环境: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金叶大夏

东侧约10m

居民楼

东侧约10m

三明实验小学

东北侧约205m

三明市图书馆、三明艺术馆、青少年宫

南侧约150m

三明汽车站

南侧约305m

居民住宅

北侧约30m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运营期生活燃料废气、酒店大楼的餐饮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汽车尾气、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机械噪声、运营期配套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废水排放设施进行排放;生产废水经初步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工地四周修建挡土墙,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运路面掉落土方,施工场地应适当洒水并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

选用低噪声型的施工设备,降低噪声和振动污染;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各施工环节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

剩余土方进行调配;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应定点堆放,定时由市政建筑渣土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办理污水接纳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接纳手续。

厨房油烟经油烟机脱油烟处理后,经楼房设计的烟道于楼顶排入大气;地面停车场需设置指示牌引导外来车辆停放减少怠速,要加强机动车管理;发电机房设置排烟竖井,高出屋顶1.5m;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

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机房四周设置墙壁、天花板装置80-100mm厚的吸声层;机房门采用隔声门,临道路侧安装双层隔音窗等隔音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设置专门保洁人员,保持日常环境卫生,维护各污染设施正常运行。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三明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邓翼华,18759887717

三、公众查询报告表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该报告表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本项目建设的个人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

    3、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方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

    要求:提出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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