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三明饭店·江滨广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三明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西侧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7510.89m2,其中建筑用地面积17898.09m2,总建筑面积141930.06m2,代建休闲文化广场用地面积4276.04m2,代征代建道路用地面积5336.76m2。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和距离:
表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名称 | 规模及相对项目位置 | 功能区划以及保护目标 |
水环境 | 沙溪 | 年径流量为94.0亿立方米,平均流308m3/s,项目西侧约55m。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
大气环境和声环境 | 福建省三明市第一医院 | 东侧约45m | 大气环境: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表1二级标准。 声环境: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
金叶大夏 | 东侧约10m | ||
居民楼 | 东侧约10m | ||
三明实验小学 | 东北侧约205m | ||
三明市图书馆、三明艺术馆、青少年宫 | 南侧约150m | ||
三明汽车站 | 南侧约305m | ||
居民住宅 | 北侧约30m |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①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
②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运营期生活燃料废气、酒店大楼的餐饮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汽车尾气、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③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机械噪声、运营期配套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①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废水排放设施进行排放;生产废水经初步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②工地四周修建挡土墙,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运路面掉落土方,施工场地应适当洒水并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
③选用低噪声型的施工设备,降低噪声和振动污染;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各施工环节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
④剩余土方进行调配;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应定点堆放,定时由市政建筑渣土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①办理污水接纳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接纳手续。
②厨房油烟经油烟机脱油烟处理后,经楼房设计的烟道于楼顶排入大气;地面停车场需设置指示牌引导外来车辆停放减少怠速,要加强机动车管理;发电机房设置排烟竖井,高出屋顶1.5m;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
③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机房四周设置墙壁、天花板装置80-100mm厚的吸声层;机房门采用隔声门,临道路侧安装双层隔音窗等隔音设施。
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⑤设置专门保洁人员,保持日常环境卫生,维护各污染设施正常运行。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三明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邓翼华,18759887717
三、公众查询报告表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该报告表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本项目建设的个人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
3、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方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
要求:提出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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