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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洋安置房道路工程-规划五路、规划八路(边坡监测)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7:15:00    阅读:4769

1.招标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承包商应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工程名称:贵溪洋安置房道路工程-规划五路、规划八路(边坡监测)

4.工程概况:按设计图纸要求,布设监控方案、监控频率及《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的要求进行监测,详见“开标一览表”。

5.工程地点: 三明市贵溪洋

6.工期:年。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的要求,最终成果满足验收合格标准。

8.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自行与招标方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

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6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方签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投标报价说明: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48万元,其它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投标总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确定的监测费用乘以优惠率(单位%)计算并报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2)投标人投报的总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使用、施工难易程度、企业管理、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等最终完工提交验收前的一切费用。

3)中标方投报的总报价为合同范围内包干价,即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1.评标标准和方法:最低报价中标法

12.合同签定类型及各方职责

1)甲方: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确定中标人。

2)乙方: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对贵溪洋安置房道路工程-规划五路、规划八路(边坡监测)费用进行审核支付。

3)丙方:中标人负责贵溪洋安置房道路工程-规划五路、规划八路(边坡监测)实施。

13.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价格为包干价。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80%,剩余合同价款待监测工程正式结束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14.中标人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丙方违约责任。

15.开标地点: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16.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乾龙新村348幢裙楼3楼                                   

邮编:    365000                                               

电话:    13950931995                    

联系人:  张先生

附件:/store/kindeditor/file/20170609/20170609171438_316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