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承包商应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工程名称:贵溪洋安置房道路工程-规划五路、规划八路(边坡监测)
4.工程概况:按设计图纸要求,布设监控方案、监控频率及《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的要求进行监测,详见“开标一览表”。
5.工程地点: 三明市贵溪洋 。
6.工期: 2 年。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的要求,最终成果满足验收合格标准。
8.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自行与招标方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
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方签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投标报价说明: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48万元,其它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投标总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确定的监测费用乘以优惠率(单位%)计算并报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2)投标人投报的总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使用、施工难易程度、企业管理、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等最终完工提交验收前的一切费用。
3)中标方投报的总报价为合同范围内包干价,即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1.评标标准和方法:最低报价中标法。
12.合同签定类型及各方职责
1)甲方: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确定中标人。
2)乙方: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对贵溪洋安置房道路工程-规划五路、规划八路(边坡监测)费用进行审核支付。
3)丙方:中标人负责贵溪洋安置房道路工程-规划五路、规划八路(边坡监测)实施。
13.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价格为包干价。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80%,剩余合同价款待监测工程正式结束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14.中标人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丙方违约责任。
15.开标地点: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16.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乾龙新村348幢裙楼3楼
邮编: 365000
电话: 13950931995
联系人: 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