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将三明生态康养城项目一期景观及楼栋标识标牌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比选人)委托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现进行公开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三明生态康养城项目一期景观及楼栋标识标牌;
2. 项目地址:三明市沙县生态康养城;
3. 标识标牌具体尺寸规格、工艺、数量详见标识标牌清单表;
4.工期:30日历天,其中生产工期20日历天,安装工期1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二、本项目委托服务事项
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具体详见附件1《标识标牌清单一览表》。
三、服务取费
本项目的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为固定单价包干,暂定不含税金额¥318687元,数量按实结算。发包价清单单价包含制作、预埋、安装、运输、维护、管理费及利润等除增值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具体单价及数量等详见《标识标牌清单一览表》。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近3年内承接过不少于3个,单项合同不含税金额≥20万元的地产类标识标牌成功案例;
3.比选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详见附件2《车位标识样品示意图》;
4.比选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5.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须在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比选申请材料。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比选时间:2023年2月6日下午15:00;
2.比选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12室);
3.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18960522923、18750870096;
4.公告方式:在澳门原料大全44666c网站(/)公示。
5.监督部门: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电话:15959295086。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申请材料及样品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到,比选人核验已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未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按时到场核验的、或未提样品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函》和《授权委托书》中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服务事项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比选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比选函》和《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3.样品审核。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和比选人要求一致的私家车位标识样品。未提供样品或所提供样品与技术指标不符的,视为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4.宣布办法。宣布满足本选公告规定要求,可参加本次比选名单,以及本次比选办法。
5.抽球比选。从符合条件的比选名单中,按以下办法公开随机抽取3家(含)以内候选单位。(按各比选申请单位签到顺序作为代表球号,不在另行抽取。)
随机抽取方式流程:
(1)随机抽取。若截止比选时间,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单位时,则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有多家单位时,将从符合条件的比选单位中随机抽取3家候选单位,第一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三中选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在推荐中选候选人前,比选人应当对拟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①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本比选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选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比选。
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比选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选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比选。
(2)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3)发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的单位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 比选人 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按顺序位确定第二顺位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如第二家也放弃中选或因客观因素无法承接,可按顺序位确定第三顺位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8.开展服务。中选通知书由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并凭此通知书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开展服务。
七、其他事宜
1.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2.中选单位应在中选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选通知书并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3.中选单位应按照比选人要求在标识标牌排产前,打印1比1图纸到施工现场与比选人核对。经比选人确认无误后方可排产,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选单位自行负责。
4.比选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验收时随机抽样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与中选清单响应内容材质不一致,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单位更换所有涉及该材质的标识标牌,且比选人有权对中选单位处以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附件1:清单一览表
附件2:比选文件、样品示意图
比选人: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