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因债券申报发行需要,现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一家具有相关业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债券发行的服务机构。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根据债券发行审批机构(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债券申报发行相关文件。
2、参与报价机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有效存续,注册地在三明市。
(2)具备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证监会备案登记,该条件中标单位在与我司签订合同时具备即可。
(3)具备债券申报发行等方面法律事务的经验。
(4)单只债券法律服务费用最高控制价设为10万元,单只债券分多期发行的按单只债券计费。
3、如有意向参与本次报价,请向我司提供报价文件,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1)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服务费报价清单(报价应包含税费及进出场费)。
二、比选办法
按最低价中选法,即报价最低者中选;若有2家及以上报价相同时,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若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我司有权作否决处理。
四、回函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3年4月13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至以下联系人电子邮箱。除特殊情况,贵单位的报价不得更改,请慎重填写。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等资格证明及纸质报价文件,并签署3年框架协议。
联系人:李先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598-7992801、1385917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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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