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单位名称:三明明城文体传媒有限公司
二、比选项目名称:项目推广宣传片视频拍摄
三、询价时间: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9日
四、服务要求
1. 项目推广宣传片视频拍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2. 比选要求:详见附件一;
3. 比选及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报价方案,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公司。
2.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相关项目经验。
六、报价材料提交
1.报价单位应提供报价清单(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未失信证明,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均需加盖公章,装入不透光密封信封。
2.报价应包括服务、税费等各项费用。
3.截止时间:报价人应将上述材料于2023年8月9日下午5:30前邮寄或者送达至我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徐碧街道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3楼1311室,林女士收,联系电话18960556735。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附件:下载文件
三明明城文体传媒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