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发天悦湾销售秋冬季服装采购;
2、比选单位: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比选货物及服务。
2、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近一年内相关业绩1笔。(须提供服装采购合同或采购费发票扫描件等其他能证明的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3年10 月 23 日 上午10 : 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集团大厦22楼2208会议室;
3.比选人: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4.比选人联系人:小罗;联系电话:15892181977;
5.监督部门: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四、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签到。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五、其他事宜
1、采购数量按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供货方提供的样衣不退还,作为后期验货比对标准。
2、交货时间要求:供货方在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方供货通知15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验收等全部工作。
3、验收要求:交货时,供货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技术规范执行标准。供货方提供的必须是面料符合项目要求有成分标签和样衣一致的全新服装,提供服装检测报告,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和装运。若发现产品数量、质量与项目内容不符,采购人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货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更换或补发。
4、售后服务要求:货物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年,所有产品为全新,质保期内如产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货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5、采购方收到货物确认无误后供货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每采购一次到货后次月结算费用。
6、报价单单独密封(格式详见附件2)报价应包含产品设计、制造、运输、装卸、抽样检测费、损耗、售后服务、税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费用。
附件:下载文件
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