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现委托明易网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三明市沙县区康养城商业广场C11地块地上一层停车场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情况概况
1. 招租项目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康养城商业广场C11地块地上一层停车场;
2. 招租人名: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 招租项目位置:位于三明市沙县区虬江港区路9号康养城商业广场C11地块。
4. 资产明细:此次招租共计1处资产,为三明市沙县区康养城商业广场C11地块地上一层停车场16个停车位;
计租停车位数(个) |
16 |
招租底价(元/个/月) |
50 |
租赁年限(年) |
5 |
租金优惠期(月) |
2 |
拟定用途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 |
交易佣金支付方 |
承租人 |
原承租人 |
无 |
说明: 1. 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每季度缴纳一次。 2. 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内不递增。 3. 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 4. 租赁用途: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 5. 意向保证金:壹万元(承租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6. 租赁期内享有2个月租金优惠期,优惠期内,租金按200元/月标准收取,除此之外其他各项费用按正常缴纳。 7.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1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移交。 |
二、招租实物状态
按现状出租(含周边环境)
三、准入条件
1.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经营管理规定,或者行业协会等非盈利性组织。
2.竞租人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在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在竞标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以及中标后转包经营行为,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竞租人须无不良欠款记录、无重大有效投诉、未因经营行为对其他出租方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4.竞租人须具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的经营资质。
四、竞租要求
1.意向竞租人须按规定提交竞价资料,经过审核通过后,签订《竞租须知》;向我司缴纳意向金后,领取《报名资格确认书》,即成为竞租人,方可参加竞租。
2.竞租人需自行注册明易网账号(网址:明易网 (fjmyjc.com)),上传《报名资格确认书》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竞租。
五、竞租方式
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本次拍租采用有底价、增价拍租形式,明易网报出起拍价后,竞拍人按约定的加价幅度竞租,也可跳价竞租,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低于5元(元/个/月)直至无人继续加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竞租人竞租成功后,招租方出具《成交确认书》。
六、招租内容
1.计租车位数以公告为准,不论标的实际可使用数量多少。
2.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成交单价×计租车位数(16个),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3.共16个停车位,其他车位不在此次出租范围内。
4.承租方自行向供电企业单独申请高压报装,向供水企业单独申请水表户(如需),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水电费等)均由承租方负责。
5.若承租方中途退出经营或经营期届满,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承租方在该停车场内的全部装修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6.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超过三个月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已付租金不予退还,由此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场地为现状交付,竞租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租人对本公告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8.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场地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拍租平台无关。
七、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 仅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
(3) 须承诺以上租赁的16个车位仅限用于经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不允许改变业态、不允许转租;由承租方承担充电站建设的所有投资,负责充电站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及充电运营服务。
(4) 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承租方若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租赁场地、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安全及周边环境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施工。如因装修施工需求需拆改标的周边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地面、绿化、建筑物等),承租方应须于施工完成后恢复原状。
(5) 须承诺自行办理该标的内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可能涉及的改造、报批、审批、备案或向消防、城管等部门办理审批等手续,及各类经营相关证照;若无法取得相关文件和证照,所有投资损失(包含已缴纳租金等)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事项及后果,与出租方无关,并不因此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
(6) 承租方须承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7) 承租方须承诺以上租赁的16个车位,燃油车及非充电需求的新能源车的仍可停放,由出租方设置的道闸统一管理,并按出租方规定的该停车位场地收费标准由出租方收取,承租方只收取新能源车辆充电所产生的费用,承租方需遵守场地出租方管理规章制度。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清楚该标的的停车收费方式,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
(8) 承租方须承诺租赁该场地作经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使用时,为保证场地安全,应对该停车场充电桩的车位区域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场地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投保期间不少于租赁期。因充电桩设备在租赁场地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的实际损失。
(9) 承租方须承诺已对该租赁标的现状及特殊性、不确定性及由此引发相关风险等情况做了充分的预估和考量,自愿承担可能存在、发生的各类投资、经营风险。
(10) 承租方须承诺因涉及到电缆管线、变压器等充电桩所需设备的铺设,承租方竞租前需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竞租标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清楚标的所有情况。
(11) 承租方须承诺有义务对所租赁场地定期进行维保,确保场地设备干净整洁正常安全运作。
(12) 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八、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3.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和《承诺函》。
4.《充电桩建设方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外观及配置、运营优势、充电安全保障、案例、技术优势等)加盖公章。
5.产品质量相关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
6.产品安全性能相关检测报告(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识有效检测报告):(1)充电设备内充电模块具备灌胶工艺(灌胶范围覆盖90%元器件),且充电机具备枪头限流功能(可根据现场需求通过后台设置每个枪头输出电流);(2)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可出具车辆安全报告。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九、交易费用
明易网平台交易服务费:详见《明易网收费标准(试行)》,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率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成交结果前缴纳。
交易服务费指定账户:
开户名:三明城发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帐 号: 181020100100277236
十、时间和地点安排
1.招租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起至11月22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看样时间:2023年11月2日起至11月22日下午17:00(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3.线下报名地址:三明市沙县区虬江港区路9号G1栋康养城招商中心。
4.拍租时间与地点:2023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10:00,采用明易网进行拍租。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730598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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