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比选申请人:
本补充纪要作为比选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纪要内容与比选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纪要为准:
1、本比选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需在三明地区设立自有的能够进行取样检测的试验场所,并取得福建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修改为:比选申请人需具有能够进行取样检测的试验场所(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取得福建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
比选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9日